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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后福利制度的几大变化

收录于: 2012-04-26  贡献者: 天维网  浏览量: 约5771次

自2010年9月起,有关部门对新西兰民众福利做出了如下调整:
 

1、单亲家长所抚养子女若年满六岁,政府期望这些家长能够寻求一份兼职工作。同时对因病领取救济者,希望他们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寻求一份兼职工作。

2、允许Work and Income具体案例经理将申请人的补助费用减半,随后暂停发补助,最后彻底取消补助。

3、失业补助最多只可领一年。受惠人若在一年后仍需领取失业救济,则需重新申请并经历全面的就业评估。

4、领取疾病补助者被评估次数增加。病人领取救济后的12周内需要经过三项医疗评估,之后每12周需评估一次。在领取疾病救济12个月后,受惠者需接受更全面的评估。

5、对于因照顾家庭而申请补助的单亲家长及伤残人士,补助金额从每周80元上升至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