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繁就医卡
频繁就医卡提供的福利与社区服务卡相同。可以在看家庭医生和买处方药时得到优惠。
如果要领取频繁就医卡,患者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在过去12个月里因为正在患着的某种病症看了12次家庭医生。
如果根据《2001防止伤害、康复和补偿法》的规定,患者的治疗费用已经全额得到或部分得到了报销,那么他就不符合领取频繁就医卡的资格。
关于频繁就医卡使用者资格的更多情况,请参看《1993保健卡使用资格规定》
国内旅行资助
如果您有资格得到旅行资助,您可以就私家车旅行里程、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住宿和使用特殊交通工具(如出租车、飞机)等费用要求报销。
报销费用
以下报销标准从2006年1月1日起实行
频繁就医卡
频繁就医卡提供的福利与社区服务卡相同。可以在看家庭医生和买处方药时得到优惠。
如果要领取频繁就医卡,患者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在过去12个月里因为正在患着的某种病症看了12次家庭医生。
如果根据《2001防止伤害、康复和补偿法》的规定,患者的治疗费用已经全额得到或部分得到了报销,那么他就不符合领取频繁就医卡的资格。
关于频繁就医卡使用者资格的更多情况,请参看《1993保健卡使用资格规定》
国内旅行资助
如果您有资格得到旅行资助,您可以就私家车旅行里程、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住宿和使用特殊交通工具(如出租车、飞机)等费用要求报销。
报销费用
以下报销标准从2006年1月1日起实行
*您最好使用地区医管局建议的住宿地点。这些住宿地点的清单可以从服务处的行政管理部门获得。政策规定:“卫生部或地区医管局在某些地区有专门安排的住宿地点,患者和他们的陪护者需要在指定的地方住宿,除非因身体不适或行动不便需要另做安排。”
**如果您要乘坐出租车或飞机,您需要得到您的转院专家的授权。
在做何种旅行时我可以要求旅行资助?
如果您符合政策规定的资格标准(如距离和旅行发生次数标准),您就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要求得到旅行资助。
-- 如果您从一个公费支付的医疗专家处(如您那个地区的医院)得到转院介绍,去另
一家公费支付的医疗专家处(如另一家医院)就诊时,您可以要求得到旅行资助。
-- 如果一位医疗专家(在任何公费医疗机构)说您需要再去就诊,那么您就可以申请
旅行资助。
我何时可以要求住宿、飞机票和 /或专门交通资助?
如果您符合国内旅行资助的资格标准,而且得到您的医疗专家的批准,您就可以要求得到住宿资助(不能超过允许的标准)和专门交通(如出租车和飞机)资助。
如果单程旅行里程在100公里以内,那么您的住宿资助要求一般不会得到批准。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您的单程旅行里程在100公里以内,您的住宿资助要求也会得到批准。例如,如果某人身体过于虚弱,不适合当日驾车返家;或某个儿童在接受化疗后呕吐不止,经不起旅途颠簸。
服务部门处理资助事务的行政人员将首先评估要求资助者对住宿和专门交通的需要,审查他们是否符合国内旅行资助标准。如果需要得到进一步信息,处理资助事务的行政人员将与地区医管局联系澄清。
我可以要求飞机旅行资助吗?
可以。只要您去就诊的单程旅程超过250公里,您的医疗专家就会建议您搭乘飞机,并为此出具信件,说明这样做是必要的。
我可以要求得到从家到机场的交通资助吗?
不可以。根据国内旅行资助的有关政策,您只能得到从机场到医院和从医院到机场的交通资助,而不是从您家到机场的交通资助。另外如果机场向您收取离场税,国家旅行资助计划不会为您支付这种税。
去海外旅行可以得到资助吗?
不可以。根据国家旅行资助政策,这是不可以的。请与您的地区医管局联系,寻求其它办法。
如果有人必须通过水路旅行,他们可以得到资助吗?
可以。如果某人必须经由水路前往医疗专家处进行治疗,他仍然有资格要求得到旅行资助。他通常必须符合资格标准,或居住在由地区医管局认定的特殊区域。他还要符合有关就医次数和距离里程等标准,通过水路旅行时要遵守有关规定乘坐渡轮。
我如何申请资助?
首先,您的医疗专家必须为您填写好一张登记表,并将其寄给服务部门审理。如果您符合资格,登记表中的信息会被输入到服务部门的支付系统里。在您的资格得到认可后,您就可以在就医期间得到旅行资助。资助申请表可以从地区医管局的旅行协调员或社会工作者处获得,您也可以拨打0800 281 222 (按选择2) 索要。
(待续)
本手册所含信息仅供参考。如有疑惑或争执,应以政府政策和法律包括《2011年医疗和残障服务资格指南》为准。大家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跟我联系。电话: 09-630 8677,传真: 09-630 8672,电子信箱: jianyangmp@parliament.govt.nz
(由国会议员杨健博士授权Level 1, 246 Dominion Road, Mt Eden, Auckland 1024)
信息来源:杨健议员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