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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案例分析:“被封堵土地”

收录于: 2012-10-05  贡献者: 天维网友 罗福D  浏览量: 约2652次

被封堵土地(landlocked land),指的是由于缺乏合理出入通道,因而使土地的所有者无法到达该土地、或者无法获得使用该土地所必须的服务的土地。如果一块土地是被封堵的土地,造成土地的产权人无法正常使用,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该产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发布命令来获得合理的出入通道。一般的解决办法是从相邻的土地获得相应的使用权,或者对边界做出适当的调整。

但是,应该注意的是,不能由于自己的土地缺乏出入通道,就想当然的以为自己能够从邻居的土地上得到解决的办法。在购买土地时,仔细查看产权记录,提前做出适当安排,考虑最坏后果,十分必要。奥克兰高等法院最近的判决,L诉B一案,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适时的提醒。

L先生和B 先生在2008年左右分别购买了位于Milford的X街的相邻的两座地产。L先生是33号,B先生是31号。这两座地产都紧靠海滩,隐秘清幽,风景宜人。美中不足的是,这两座地产并不在X街边,而是要通过很长一段两家共享的车道与X街相连。在车道的尽头,是33号的土地,可是由于一个3米的陡坡,车辆无法直接到达33号。对于31来说,情况就更糟糕。从车道的尽头开始,沿着33号的边界,仅有一个2米左右的通道,只有行人能够使用,车辆无法通行。

如果想要开车到33号或31号,还有一个办法。不远处有一个Y街,通向海边步道。但是,从Y街到海边步道是被栅栏锁住的。市政府允许海边的居民偶尔打开栅栏,用车辆运送一些生活必需品,或者是满足救护车通行的需要。

L先生在33号建造新的房屋,工程车辆从X街进进出出。31号的租客有时在车道上停车,双方不时产生摩擦,矛盾越来越激化。33号通过改造那个3米的陡坡,铺设了车道,从而基本解决了车辆直达33号的问题。33号在X街口邻居家的土地上还有一个车库,停车也不是问题。相比之下,31号不能车辆直达,由于X街非常繁忙经常无处泊车,只能把车泊到Y街上。

双方的矛盾终于闹到了不可开交的地步,先是警察介入,然后是由法院做出裁决。B先生的主要理由是,车辆无法到达自己的土地,因而是缺乏合理出入通道的被封堵土地,所以边界应该做出调整,从而使自己获得直达31号的车道。同时,B先生认为自己有权得到一个泊车的地方。

法院认为,B先生购买土地时已经知道31号没有直达的车道,只能由共用车道尽头步行到达。虽然在当今社会,车辆的使用已经是生活的必需,但是,共用车道尽头的一点步行距离并不影响31号车辆的使用。同时,B先生还可以偶尔使用Y街和海边的步道供车辆出入。因而,31号不属于被封堵的土地。

至于泊车的问题,仅仅不能够在自己的土地上泊车,不能就此认为31号是被封堵土地。除了上下人员和装卸货物以外,31号不可以在和33 号共用的车道上停车,除非是与33号屋主协商同意。虽然在X街不容易找到泊车位,但是在附近的Y街,泊车位还是很容易找到的。高潮位或暴风雨会导致海边步道无法通行,但是每年也只是几次而已。

结果,B先生只能接受车辆不能直接出入、不能在自家土地或公用车道泊车的现状,或者是通过与33号协商来解决问题。

其实,B先生在购买土地时应该考虑更完备,当时还是有机会解决这个问题的。2008年的时候,31号和33号都在市场上出售,B先生原本打算31号和33号一起购买,这样的话,31号和33号之间的边界调整就很容易进行,因为是同一个主人。但是,B先生先购买了31号,与此同时,33号却被L先生购得。如此一来,没有33号房主的配合,一切就都变得相当困难。B先生也曾和33号房主协商来购买33号。可以想象,33号房主先是狮子大开口,令B先生觉得难以接受。虽然后来L先生也做了很大让步,但是协商最终还是没有结果。

 

来源:新西兰天维网论坛